配偶移民(partner migration)在澳洲是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的,最具有优先权的家庭移民。政府对此类签证不设名额,因此申请者不用排队。虽然如此,配偶移民又是家庭移民中最复杂的一种。申情人可包括已婚夫妻或者事实夫妻(de facto spouse)。

配偶签证一般要分两阶段进行:

  • 第一个阶段:临时配偶签证
  • 第二阶段:永久配偶签证

如果申请成功,申请人首先会获得一个2临时居留签证,在这两年,移民局会考察关系的真实性。

在澳洲境内申请是V820,在澳洲境外申请是V309

如果关系得到审批通过就可以申请可以永久居住的配偶签证。境内是801类,境外是100。 

澳洲境内配偶签证(s820/801类别)顾名思义是申请人必须在境内提出申请,签证批准的时候也必须在境内的类别;澳洲境外配偶移民签证(s309/100类别)是申请和签证批准的时候都必须在境外。

澳洲配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对宽松,不像其它签证类别, 没有学历, 工作经验, 英文,资产证明等要求。所以, 它成为直接和高效率的移民方式, 要成功获得配偶签证, 最关键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持久和唯一。

考察关系真实性需提供以下证明:

财政方面关系:

  1. 任何共同拥有的物业或其他主要财产或共同负债;
  2. 共同承担财政支出;
  3. 对于主要财政和财政来源有共同的承诺和承担;
  4. 关系中的一方是否和对方有法律责任;
  5. 共同分担家庭日常开支;

家庭性质的关系;

  1. 日常生活安排细节;
  2. 家务分担;
  3. 自住房共同拥有权;
  4. 共同支付日常开支账单;
  5. 对孩子照顾和抚养的共同责任;

社交方面的关系;

  1. 关系是否总所周知,是否一起参与活动;
  2. 在机构或政府部门有配偶关系记录或者共同会员;
  3. 一起旅游记录;

互相承诺关系;

  1. 对对方基本情况的了解,例如背景,家庭,身体状况等;
  2. 有证据显示长期关系的承诺;
  3. 在任何分开时间都有电话和联系记录;

申请条件:

1 已婚 有结婚证

一般来说,只要是在其他国家的合法婚姻,在澳大利亚都是被认可的。 但是有一些例外,比如同性恋,未成年婚姻,多偶婚姻,这些在澳大利亚是不被接受的,建议同性伴侣转为事实婚姻申请。

2 同居伴侣,事实婚姻

申请前双方有1年以上同居关系,在递交申请时双方必须住在一起,或者只是短暂分离。年龄必须都在18岁以上,不能有家庭关系,收养关系也不可以。

担保人要求:

1.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有的担保  人,长期不在澳洲居住,虽然持有澳洲永居身份,但是不能被认为是合资格的担保人。

2.担保人一生中只能担保两次,并且担保时间间隔至少是5年。如果是通过配偶签证获得绿卡的人,也需要等5年以上才能再担保配偶申请移民。 

3. 如果担保人以前担保或提名过其他夫/妻、配偶、可能的结婚对象、相互依赖的签证,或者签过maintenance order and/Assurance of Support的,需提供证明,包括:

  • 担保人与其的关系
  • 关系是如何终止的、终止的时间和原因
  • 上次担保或提名的时间(包括现在的担保或者提名);

4. 担保人需要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担保配偶,这了证明要求为:

  •    在澳洲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    有实力为配偶提供生活上的各项保障;
  •    如果担保人无固定经济来源,那么足够的存款和合适的住所会成为考虑因素。

对于境内配偶签证项目的审理时间和优先顺序

由于境内配偶签证项目的需求量剧增,这导致目前820类别签证申请的平均审理时间大约须要13个月的等待时间。这是平均的审理时间。并且每个申请的确切审理时间可能因条件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

为了确保您的申请能尽快审理,最好能在材料齐全后才递交申请。请在递交申请前做好体检和品格测试并且向移民局提供完整的‘80表格’。

通常来说,申请审理是按照日期排序来处理。但是,一些申请将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审理。一些申请可以被优先包括那些MRT被要求重审或部长干涉,和一些必须遵从特殊条款或能予以怜悯的情况。

申请可能会被很快的审批包括那些涉及家庭暴力和那些在申请时就已做好完整和齐全的材料。决定申请审理时间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需要进一步调查或境外审查。大部分申请是审理须要待定,并且需要将其他申请按照公平和迅速的方式来进行。那些备有完整和齐全的材料审理待定的申请是由移民局在收到时自动鉴定的。

DIAC对于递交少于13个月的申请不能提供进展报告。如果您的申请递交超过13个月,您可向相关的审理团队(在申请确认信中注明的)发电邮来更新申请的进度。对于基于特殊条件的优先审理要求也应向相关审理团队发电邮询问。